作業手冊的法規地位

工程會《公共工程 BIM 作業手冊》(以下簡稱「手冊」)並非強制法律,而是行政指導文件。但對於工程會補助款項的工程、特定規模以上的公有建築,手冊的要求實質上已具有約束力。

更重要的是:當業主在招標文件中引用手冊,手冊條文即成為契約條款,廠商依此負有履行義務。


手冊的三個核心架構

架構一:角色定義

手冊將 BIM 工程中的各方定義為:

  • 業主(Employer):工程所有者,負責定義資訊需求(即 EIR)
  • PCM(Project Control Manager):業主的資訊管理代理人,協助審核 BEP(BIM 執行計畫書) 與管控 CDE
  • 設計廠商:負責設計階段模型
  • 施工廠商:負責施工階段模型整合與竣工模型交付

手冊明確說明:EIR(業主需求書) 是業主的責任,不應由廠商代為撰寫。

架構二:BIM 執行計畫書(BEP)要求

手冊規定 BEP 分為兩個版本:

Pre-BEP(投標階段):廠商在投標時附上,說明基本執行方針,不需要過於詳細,以原則性描述為主。

Post-Contract BEP(簽約後):這才是正式的執行計畫書,需具體可執行、可驗收。手冊建議在簽約後 4-6 週內提交。

架構三:CDE 平台規範

手冊要求所有 BIM 成果的流通必須透過 CDE(共同資料環境),並明確規定版本狀態:

  • WIP(Work in Progress):廠商工作區,尚未開放給其他方
  • Shared:廠商送審狀態,業主/PCM 開始審查
  • Published:業主核定後的正式版本

業主在招標文件中應引用的條款

強制引用項目

  1. EIR 附件:將 EIR 作為招標文件的正式附件(參考手冊附件一格式)
  2. BEP 繳交時程:在契約中明訂 Post-Contract BEP 的提交期限(建議:簽約後 28 個工作天)
  3. CDE 平台指定:明訂採用的 CDE 平台(如 ACC)及帳號建立期限

建議但常被忽略的項目

  1. LOD 矩陣附件:各專業系統在各設計階段的 LOD 要求,建議以表格形式附於 EIR
  2. 竣工模型驗收:明訂竣工模型的驗收標準,包括模型精度與 COBie 資料要求
  3. 版次升號規定:BEP 更新時的版次管理規則(如重大變更須重新送審)

常見的採購文件錯誤

錯誤一:複製手冊範例文字,未針對工程調整

手冊提供的示範文字是通用範本,不能直接貼到採購文件就算完成。例如:手冊示範的 LOD 要求是「設計階段 LOD 200-300」,但你的工程如果是機電密集型建築,這個要求遠遠不夠。

錯誤二:把 BIM 要求放在「特殊規格」,而非契約核心條款

許多業主把 BIM 要求放在投標須知的末尾,或作為「如有餘力則提供」的選擇項目。這讓廠商有理由不認真執行,也讓後續驗收缺乏法律基礎。

錯誤三:沒有說明 BIM 費用的計價方式

手冊建議 BIM 執行費用應在招標時單獨列項,但許多業主未在預算書中納入 BIM 項目費用,導致廠商將 BIM 成本攤入其他項目,品質難以控制。


如何確認招標文件的 BIM 完整性

招標前,建議業主自我檢查以下八個項目:

  1. EIR 已作為招標附件
  2. BIM 應用目標已明確列出(含可驗收標準)
  3. LOD 矩陣已附上(含各專業、各階段)
  4. CDE 平台已指定
  5. BEP 提交期限已明訂於契約
  6. 竣工模型驗收標準已明訂
  7. BIM 費用已在預算書中列項
  8. 爭議處理機制已明訂(如 BEP 審查不通過的處理流程)

樂彬 OIM 平台的 EIR 模組已對應工程會手冊格式,填寫完成後可直接匯出符合採購文件格式的 Word 附件,大幅降低準備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