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交付要「驗證」

廠商把模型與文件交上來,不代表就過關。ISO 19650 在交付流程末端有一道資訊驗證(verification):業主/PCM 要確認收到的資訊對不對、夠不夠、能不能用,達標才核准進入下一狀態(Published),不達標就退件。沒有驗證,CDE 裡的「Published」就只是個資料夾名稱,不是品質保證。

驗證 = 把「廠商說交了」變成「業主確認可用」。是 WIP→Shared→Published 之間的那道閘門。


驗證的三個層次

層次問的問題怎麼驗
完整性該交的都交了嗎?對照 EIR/MIDP 交付清單,逐項點收(缺件退回)
合規性符合規定嗎?命名規則、座標單位、檔案格式、LOD/LOI 是否達 EIR 要求
可用性拿來用得了嗎?模型可開啟、屬性可讀、IFC 可匯入業主軟體、衝突已解

三層由淺到深:先確認有交,再確認合規,最後確認能用。任一層不過即退件。


誰驗、用什麼證據

  • 廠商自驗(第一層):送審前依自主檢查表自查,附自檢報告。
  • 協調員整合驗(第二層):彙整模型、衝突解決率、可用性檢核。
  • 業主/PCM 審查(第三層):對照 BEP 與 EIR 逐項審查,做最終核准。

驗證要有證據,不接受口頭宣稱:自檢報告、衝突矩陣、視點截圖、版本紀錄、審查意見與核准確認。本平台的 BEP 逐項審查+自動對照(已填/缺漏/需確認)即是把完整性與合規性驗證系統化。


退件與重送

驗證不過 → 退件並附明確意見(哪項、為何、要求行動)→ 廠商修正重送 → 重新驗證。這條「送審→驗證→退件→重送」的回圈,配合 CDE 版本狀態與 BEP 審查意見,形成可追溯的交付品質紀錄。


業主/經理的實作要點

  • 先定驗收標準:EIR/BEP 就把「怎樣算過」寫成可驗收條件(如「衝突矩陣重要衝突歸零」),驗證才有依據。
  • 三層分工別跳級:缺件就退(第一層),不必進到逐項合規;別讓業主花時間驗本該廠商自驗的東西。
  • 證據留痕:每次核准/退件都留紀錄,作為里程碑關卡與稽核軌跡。

資訊驗證是 ISO 19650 交付鏈的收尾——把 EIR 開頭訂的需求,在交付末端真正驗收回來。相關見「ISO 19650 資訊交付落地」與「BEP 八章逐章撰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