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IDS(Information Delivery Specification,資訊交付規範)是 buildingSMART 的開放標準,IDS 1.0 已於 2024 年 6 月正式發布。
- 它解決的痛點:EIR 的資訊需求用文字寫,人看得懂、軟體驗不了——交付驗收只能靠人工抽查。
- IDS 把需求寫成機器可讀的 XML 規格檔:每條規格=適用對象(applicability)+要求(requirements),例如「所有防火牆(適用對象)都必須有防火時效屬性且值不為空(要求)」。
- IDS 檢核的對象是 IFC 模型——IDS 定義「要求什麼」,IFC 承載「實際交了什麼」,檢核軟體比對兩者、自動產出通過/不通過報告。
- 對台灣業主的意義:把 EIR 附錄的屬性需求表(LOI)轉成 IDS 檔隨招標文件發出,廠商交付前自檢、業主收件時複驗,用的是同一份規格、同一套判準,驗收不再各說各話。
問題:需求書寫了,模型卻驗不了
你在 EIR 裡寫了「機電設備須包含廠牌、型號、額定功率屬性」「所有門須標註防火時效」。廠商簽約時也承諾了。然後呢?
竣工交付時,模型裡有上萬個元件。要確認「每一扇門都真的填了防火時效」,靠人工只能抽查——抽查漏掉的,就變成維運階段才發現的地雷。這是 BIM 交付驗收長年的困境:
- 需求是文字,模型是資料:文字需求無法直接對模型執行,中間永遠隔著一層人工翻譯。
- 各家軟體各驗各的:廠商用 A 軟體的檢核規則自檢、業主用 B 軟體複驗,兩邊規則寫法不同,結果對不上,爭議就來了。
- 驗收成本高到只能形式化:認真逐項驗的成本太高,最後常淪為「有交檔案就好」——資訊交付驗證講的三層驗證,在屬性層次很難落實。
IDS 要解決的就是這件事:把資訊需求本身變成機器可讀、可自動執行的規格。
IDS 是什麼
IDS(Information Delivery Specification)是 buildingSMART International 制定的開放標準,1.0 版於 2024 年 6 月正式核定發布,是 openBIM 標準族(IFC、BCF、bSDD、IDS)的一員。
一個 IDS 檔是一份 XML 文件(副檔名 .ids),裡面裝著一組「規格(specification)」。每條規格回答一個問題:
模型裡的哪些東西(適用對象),必須滿足什麼條件(要求)?
軟體讀入 IDS 檔與 IFC 模型後,逐條規格自動比對,產出結構化的檢核報告:哪條規格通過、哪條不通過、不通過的是哪些元件。人不用再逐個點開元件看屬性。
IDS 檔案的構成:適用對象+要求
每條規格由兩半組成:
| 區塊 | 回答的問題 | 範例 |
|---|---|---|
| 適用對象(applicability) | 這條規格管到誰? | 所有 IfcDoor、且防火分類為「防火門」的元件 |
| 要求(requirements) | 被管到的元件必須滿足什麼? | 必須有 FireRating 屬性,且值屬於「60 分鐘、90 分鐘、120 分鐘」之一 |
兩個區塊都用同一組「面向(facet)」來描述條件,可以自由組合:
| 面向 | 描述什麼 | 範例 |
|---|---|---|
| Entity(實體) | IFC 類別與型別 | 元件是 IfcDoor |
| Attribute(屬性欄) | IFC 內建欄位 | Name 欄位不得為空 |
| Property(性質) | 性質集內的性質 | Pset_DoorCommon 裡的 FireRating |
| Classification(分類) | 分類系統與編碼 | 依 Uniclass 或營建署編碼分類 |
| Material(材料) | 材料指派 | 材料為混凝土 |
| PartOf(隸屬) | 空間或組成關係 | 必須隸屬於某樓層或系統 |
要求的值可以指定「必須存在」「必須等於某值」「必須在清單/數值範圍內」「必須符合命名格式(pattern)」,也可以標示為必要、禁止或選擇性。這幾種組合已足以表達 EIR 屬性需求表裡絕大多數的條目。
一條規格用白話唸出來就像:「凡是外牆類的 IfcWall(適用對象),都必須有熱傳透率性質、值為數字、且小於等於 3.5(要求)。」——這句話同時是給人看的需求,也是給軟體跑的規則。
與 IFC 的關係:一個管需求、一個管資料
IDS 與 IFC 是一對搭檔,角色不同:
- IFC 是資料格式:承載模型「實際上交了什麼」——幾何、屬性、分類、關係。
- IDS 是需求格式:描述模型「應該要有什麼」。
- 檢核軟體 是裁判:讀入兩者,逐條比對,產出報告。
因此 IDS 檢核的前提是交付格式為 IFC(或可靠匯出 IFC)。這也回頭影響你的 EIR:如果要走 IDS 自動驗收,EIR 就要求交付 IFC,並指定 IFC 版本(如 IFC4)與匯出對應(哪個原生參數對應哪個 IFC 性質)——否則廠商模型裡屬性明明有填,匯出 IFC 時掉了,檢核照樣不過。
支援工具概況
IDS 1.0 發布後,主流工具陸續支援,大致分三類:
- 撰寫/編輯 IDS:試算表轉換工具、專用編輯器(如 ACCA usBIM.IDSeditor、線上 IDS 編輯服務),讓不寫 XML 的人也能用表格方式編規格。
- 執行檢核:Solibri、BIMcollab Zoom 等模型檢核軟體可載入 IDS 執行驗證;開源陣營有 IfcOpenShell 的 ifctester 與 Bonsai(原 BlenderBIM),適合整進自動化流程。
- 建模端自檢:部分建模與協作平台已支援在交付前直接以 IDS 自檢,讓「不通過的東西根本出不了廠商的手」。
工具支援度仍在快速變化,導入前建議以「你的檢核軟體是否通過 buildingSMART 的 IDS 相容性測試」為準,避免各家實作解讀不一。
與 EIR/LOI 的銜接:IDS 是 EIR 的「可執行附件」
IDS 不是取代 EIR,而是 EIR 中「可結構化需求」的機器可讀版本:
- EIR 管全局:交付時程、CDE 規則、權責分工、驗收程序——這些流程性要求仍然用文字寫。
- LOI/屬性需求表轉成 IDS:EIR 附錄那張「元件類別 × 必填屬性」的表(資訊詳細度 LOI),正是最適合轉成 IDS 的部分——它本來就是結構化的。
- 需求鏈不變:IDS 裡每條規格仍應能追溯回 AIR/PIR 的用途(見 OIR/AIR/PIR/EIR 四層推導),不是拿到工具就把規格寫爆。
值得留意:ISO 19650 的 2026 修訂草案強化了與 ISO 29481(IDM)等標準的對齊,「需求要機器可讀、可自動驗證」正是整個標準族系的共同方向(見 ISO 19650 2026 修訂動態)。現在投資 IDS,方向是順風的。
台灣落地情境
台灣公共工程可以從小處開始,不必一步到位:
- 從竣工屬性驗收切入:把 EIR 的竣工模型屬性需求表(設備廠牌、型號、保固、維護週期等維運欄位)轉成一份 IDS,隨招標文件發出。這是價值最明確、範圍最收斂的起點。
- 雙端同規:契約載明「以本 IDS 檔為屬性驗收判準」,廠商交付前用它自檢並附檢核報告,業主收件時用同一份 IDS 複驗——通過標準只有一套,退件不再有「你的軟體跟我的軟體驗出來不一樣」的爭執。
- 分期加嚴:第一期只驗「屬性存在」,第二期加「值域與格式」,第三期納入分類編碼與命名規則——配合里程碑逐步提高門檻,廠商有時間適應。
- 搭配人工驗證:IDS 管得住「資料對不對」,管不住「設計好不好」「衝突解了沒」——幾何協調、工程判斷仍是人的工作。自動化是把人力從逐格檢查解放出來,去做真正需要判斷的事。
下一步
IDS 補上的是驗收拼圖的最後一塊:讓 EIR 訂的需求,在交付末端能被逐條、全數、自動驗回來。至於驗證整體怎麼分層、誰驗、退件機制怎麼走,請接著看 資訊交付驗證——IDS 就是該文「合規性驗證」層次的自動化引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