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同時理解三份文件?
台灣公共工程的 BIM 治理由三份文件共同構成:EIR(業主資訊需求書)、契約 BIM 條款、BEP(廠商執行計畫書)。三者各自獨立,卻環環相扣——EIR 設標準、契約綁責任、BEP 說做法,缺少任何一份,BIM 治理就會出現漏洞。
最常見的問題:把三份文件的內容混著寫——把罰款金額寫進 EIR、把具體操作流程寫進契約、把驗收標準寫進 BEP。寫錯位置的內容在法律上沒有效力,驗收時找不到依據,爭議發生時責任不清。
01 · 架構總覽:三個骨架
每份文件有各自的分類架構,三者並非同一套語言,卻能對應:
| 文件 | 結構 | 功能定位 |
|---|---|---|
| EIR 業主資訊需求書 | 四大要求:管理要求 / 技術要求 / 資訊需求 / 商業與能力 | 業主「提問」——要做到什麼程度 |
| 契約 BIM 專章 + 附件 | 五大條款:費用分擔 / 交付綁定 / 協調義務 / 智財歸屬 / 罰則驗收 | 雙方「立法」——沒做到怎麼辦 |
| BEP BIM 執行計畫書 | 八大章節:專案資訊 / BIM 目標 / 組織權責 / 技術規範 / 協作機制 / 色彩計畫 / 交付計畫 / 品質管控 | 廠商「作答」——具體怎麼做 |
02 · 連動對照:1 對 1 對 1 的鎖鏈
EIR 的每一項要求,必須在契約裡找到約束條款,並在 BEP 裡找到執行回應——形成完整鎖鏈。
| EIR 提問(業主寫) | 契約 約束(雙方簽) | BEP 作答(廠商寫) |
|---|---|---|
| 管理要求(BEP/CDE、會議、里程碑) | 交付綁定條款 + 協調義務條款 | ch5 協作機制 + ch7 交付計畫 |
| 技術要求(軟體、座標、模型組織) | 規格明細條款 | ch4 技術規範 + ch6 色彩計畫 |
| 資訊需求(LOD/LOIN、參數、資產移交) | 罰則與驗收條款 | ch2 BIM 目標 + ch8 品質管控 |
| 商業與能力(用途、團隊、交付清單) | 費用計價條款 + 資格審查條款 | ch1 專案資訊 + ch3 組織權責 |
審查重點:EIR 四大要求對應 BEP 八大章節(1:2 或 2:1),由契約五大條款逐一綁定——三者缺任何一環,都會留下治理漏洞。
03 · 功能差異:同一主題,三種不同功能
以「LOD(模型發展程度)」為例——三份文件都會提到 LOD,但講的是完全不同層次的事:
| 文件 | 功能定位 | LOD 的寫法 |
|---|---|---|
| EIR | 規範性功能——定標準 | 「規劃 LOD 200 → 細部設計 LOD 350 → 施工 LOD 400 → 竣工 LOD 500」(重點:前後階段必須銜接) |
| 契約 | 法律性功能——綁責任 | 「未達 EIR 規定之 LOD 等級者,視為交付不完整,依罰則辦理;模型錯誤致拆改,由廠商負完全責任」(重點:把標準變成違約條件) |
| BEP | 操作性功能——說做法 | 「建築 LOD 350、結構 LOD 350、機電 LOD 400;由建模工程師依元件深化矩陣建置,週送審」(重點:把標準轉成操作步驟) |
04 · 內容歸屬:什麼只能寫在哪裡
有些內容只能寫在某一份文件,寫錯地方就失去效力——這是最容易混淆的部分。
只能寫在 EIR
- LOD 等級數字(200 / 300 / 350 / 400)
- 交付時程節點(設計完成日、施工完成日、竣工日)
- 驗收量化指標(衝突解決率 ≥ 90%、誤差容許 2cm 內不計)
- 技術規格(軟體版本要求、IFC 格式要求)
❌ 不能寫在 EIR:罰款金額(屬於契約)、誰來負責(屬於 BEP)
只能寫在契約
- BIM 費用獨立計價方式
- 未交付 / 未上傳的扣款金額
- 模型錯誤之賠償舉證責任
- 智慧財產權與授權範圍
❌ 不能寫在契約:技術參數細節(屬於 EIR)、建模操作流程(屬於 BEP)
只能寫在 BEP
- BIM 經理姓名與聯絡方式
- 軟體實際版本與設定參數
- 週協調會議時間與議程安排
- 自主檢核表與品質管理流程
❌ 不能寫在 BEP:驗收標準(屬於 EIR)、違約罰則(屬於契約)
05 · 更新節奏:三份文件的「生命週期」不同
三份文件的更新邏輯完全不同,理解這一點才不會在錯的時間動錯的文件:
| 文件 | 類型 | 生命週期 | 變更規則 |
|---|---|---|---|
| EIR | 靜態文件 | 招標前定稿 → 開標後鎖定 | 招標後原則上不變更;若需變更,通常須重新招標 |
| 契約 | 穩態文件 | 決標後簽訂 → 變更需正式程序 | 契約變更須雙方書面同意並核定(含變更同意書) |
| BEP | 動態文件 | 決標後 30 日初版 → 滾動更新至竣工 | 隨專案進展滾動修訂,通常:v1.x 設計 → v2.x 施工 → v3.0 竣工 |
PCM 重點:EIR 改要重招標、契約改要簽變更、BEP 改要版本控管——三份文件的更新成本差很大。
06 · 語言指紋:看動詞,知道屬於哪份文件
三份文件有各自的「語言指紋」——用什麼動詞、什麼句型,就能一眼分辨內容應該屬於哪份文件。
EIR 的語言:規範性
關鍵動詞:應、須、至少、不得、符合
句型模板:[主體] 應 [動作] + [標準/規格]
實例:「廠商應建立 LOD 350 之聯合模型,須符合 IFC 4 格式。」
契約的語言:法律性
關鍵動詞:未___者、視為違約、扣款、賠償、解約
句型模板:未 [達標] 者,[罰則/賠償/責任]
實例:「未於規定時程上傳模型者,每日扣款 NT$ 5,000 元。」
BEP 的語言:操作性
關鍵動詞:由、使用、於、依、提交
句型模板:由 [人員] 於 [時間] 使用 [工具] 執行 [動作]
實例:「由 BIM 協調員張○○於每週三 14:00 使用 Navisworks 檢查衝突。」
07 · 四個常見主題的三種寫法
同一個工作項目,三份文件的敘述語氣差很大。看這四個例子就能掌握規律:
| 主題 | EIR 寫法(定標準) | 契約寫法(綁責任) | BEP 寫法(說做法) |
|---|---|---|---|
| LOD 等級 | 「細部設計階段建築/結構模型應達 LOD 350,機電應達 LOD 400。」 | 「未達契約附件 A 規定之 LOD 等級者,扣款 NT$50,000/次。」 | 「建模工程師依元件深化矩陣建置;審查前由 BIM 經理檢核。」 |
| 軟體版本 | 「建模軟體應採用 Revit 2024(含)以上版本。」 | 「廠商更換軟體版本須報請機關書面同意,自行變更視為違約。」 | 「本案使用 Revit 2024.2、Navisworks 2024、ACC Build。」 |
| 協調會議 | 「施工階段應每月召開 BIM 協調會議,有重大議題隨時加開。」 | 「未派決策權人員出席會議者,每次扣款 NT$10,000 元。」 | 「每月第二週週三 14:00 召開,由 BIM 經理主持,提前 1 週發議程。」 |
| 衝突檢查 | 「細部設計階段衝突解決率須 ≥ 90%,容許誤差 2cm 內不計。」 | 「送審前衝突未解者,每件扣款 NT$10,000 元並暫停送審程序。」 | 「週三上午使用 Navisworks 執行 Clash Detection,週五前提交報告。」 |
三句話記住三份文件的差異
- 架構連動:EIR 四大要求 → 契約五大條款 → BEP 八大章節,每一項都能對到下一份文件。
- 功能分工:同一個主題(如 LOD),EIR 定標準、契約綁責任、BEP 說做法——缺一不可、不可錯位。
- 語言指紋:EIR 用「應/須」、契約用「未___者扣款」、BEP 用「由○○○於○○○」。
理解三者的「差異」,才能真正用好三者的「協作」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