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要了解 ISO 19650 在台灣的落地方式
ISO 19650 是英國 BIM Level 2 標準演進而來的國際標準,由 BSI(英國標準協會)主導制定。台灣工程會在推動 BIM 時,以 ISO 19650 為參考基礎,但也針對台灣法規環境和工程慣例做了調整。
了解兩者的對應關係,能幫助業主:
- 知道工程會要求的文件(EIR、BEP)在國際框架下是什麼位置
- 識別台灣框架中尚未涵蓋的國際標準要求
- 在國際標案或跨國合作中,能夠用國際語言溝通
核心框架對應
資訊需求文件
| ISO 19650 | 台灣工程會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Organisational 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(OIR) | 機關資訊需求 | 機關層級的資訊目標(很少被明確文件化) |
| Asset 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(AIR) | 資產資訊需求 | 針對資產運維的資訊需求 |
| Exchange 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(EIR) | 業主資訊需求書 (EIR) | 招標文件的核心,兩者幾乎完全對應 |
| Project Information Requirements (PIR) | 未有對應文件 | ISO 19650 中的專案層級資訊需求,台灣較少使用 |
實務說明:台灣工程會框架的 EIR(業主需求書) 基本上融合了 ISO 19650 的 EIR + 部分 AIR 要求,讓業主只需要一份文件。
執行計畫文件
| ISO 19650 | 台灣工程會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Pre-Contract BEP(BIM 執行計畫書) | 前期 BEP(招標評分用) | 招標階段廠商提交,用於評估能力 |
| Post-Contract BEP | 後期 BEP(合約核定版) | 得標後廠商提交,業主/PCM 核定 |
| Master Information Delivery Plan (MIDP) | 包含在 BEP 第 6 章(里程碑計畫) | 資訊交付時程計畫 |
| Task Information Delivery Plan (TIDP) | 未有明確對應 | 個別廠商的交付計畫,台灣多以 BEP 附件處理 |
資訊管理角色
| ISO 19650 | 台灣工程會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Appointing Party | 業主(機關) | 定義需求的一方 |
| Lead Appointed Party | 主包廠商 | 負責整合協調 |
| Appointed Party | 分包廠商 | 各專業廠商 |
| Information Manager | PCM 顧問(資訊管理者) | 代業主管理資訊流程 |
台灣特有的調整
1. 法規體系的差異
ISO 19650 設計於英國的合約體系(JCT、NEC 合約),而台灣公共工程使用工程會制定的公共工程施工契約範本。
台灣業主需要注意:工程會契約範本中有特定的 BIM 附件格式(BIM 附錄),需要依此格式填寫,而不能直接套用 ISO 19650 的文件格式。
2. 驗收與付款的連結
ISO 19650 沒有明確定義資訊交付與付款的關係,但台灣工程會明確建議將「里程碑 BIM 成果驗收」作為期中/竣工款的前置條件。
這對業主是重要的執行工具——在合約中明確「BIM 模型驗收通過」才能請款,能夠有效約束廠商的 BIM 執行品質。
3. 工程會推薦工具清單
ISO 19650 不指定特定軟體,但台灣工程會每年更新「BIM 軟體工具清單」,推薦可用於公共工程的 BIM 軟體(含 IFC 輸出能力確認)。業主在 EIR 中的軟體規範,應參考工程會清單,而非直接指定特定商業軟體。
4. 中文化文件格式
工程會提供 EIR 和 BEP 的中文範本,格式與 ISO 19650 附錄略有差異,但內容實質等效。台灣業主直接使用工程會範本即可,不需要自行對照 ISO 19650 原文。
哪些 ISO 19650 要求在台灣較少被落實
1. OIR(組織資訊需求)
ISO 19650 要求機關在定義 EIR 前,先明確自己的 OIR(跨資產的組織層級資訊目標)。台灣大多數機關沒有正式的 OIR 文件,EIR 的撰寫缺乏上位依據。
影響:EIR 要求往往基於「慣例」或「其他案例的 EIR」,而非真正來自機關的資訊需求。
2. AIR(資產資訊需求)
竣工後的資產運維需求,應在 AIR 中定義,再反映到 EIR 的竣工移交要求。台灣少有機關明確定義 AIR。
影響:EIR 的竣工移交要求往往不完整,移交後的 BIM 資料無法直接用於 FM 系統。
3. TIDP(任務資訊交付計畫)
ISO 19650 要求每個分包廠商提交自己的 TIDP,說明自己的資訊交付責任。台灣通常只要求主包廠商提交 BEP,分包廠商的責任較模糊。
台灣業主的建議行動清單
若你的機關正在推動 BIM,以下是對應 ISO 19650 落地的優先行動:
- 完成 EIR(最優先):這是 ISO 19650 Part 2 的核心要求,也是工程會的基本要求
- 定義竣工移交格式:EIR 中明確定義 FM 需要的屬性清單,而不只是幾何精度
- 委託 PCM:確保有能力解讀廠商 BEP 和審核模型的角色
- 將 BIM 驗收納入付款條件:最有效的執行工具
- 長期目標:建立機關 OIR:為未來多個案件的 EIR 建立統一的上位框架
延伸閱讀
- 「ISO 19650-2 解析:資產建設期間的資訊管理」
- 「AIN、EIR 與 BEP 的關係圖解」
- 工程會「公共工程 BIM 作業參考手冊」(可在工程會官網下載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