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命名規則值得單獨一篇
CDE 上線三個月後最常見的災難不是沒人上傳,而是同一份模型有五個名字:最終版.rvt、最終版2.rvt、真的最終版_0416.rvt……檢索靠猜、版本靠問。命名規則就是為了讓「檔名本身可讀出:誰做的、哪一區、什麼專業、第幾版、什麼狀態」——人與機器都能識別。
命名是三份文件的交界:需求書訂格式(第五章)、BEP 承諾遵循並給範例(第四章)、CDE 用 metadata 承接版次與狀態。三邊寫的東西不同,混在一起就是審查吵架的來源。
ISO 19650 的欄位式命名架構
ISO 19650-2 的作法是把檔名拆成固定欄位、以連字號分隔、大寫英數、不留空格:
專案代碼-產出者-功能區/系統-樓層/位置-類型-專業-流水號 例:TPE01-ABC-ZZ-03-M3-A-0001
| 欄位 | 意義 | 範例 |
|---|---|---|
| 專案代碼 | 全案統一縮碼 | TPE01 |
| 產出者(Originator) | 建立檔案的公司縮碼 | ABC(○○營造) |
| 功能區/系統 | 棟別或系統分區,全區用 ZZ | A棟=A1、全區=ZZ |
| 樓層/位置 | 樓層碼,跨層用 ZZ | 03、B1、ZZ |
| 類型 | M3=模型、DR=圖說、SP=規範… | M3 |
| 專業(Role) | A=建築、S=結構、M=機電… | A |
| 流水號 | 同類文件序號 | 0001 |
版次與狀態不放檔名:ISO 19650 的建議是版次(P01/C01)與狀態碼(S0–S4、A1…)交給 CDE 的 metadata 欄位管理——檔名不變、屬性升版,才不會出現「檔名寫 V3、系統記 V2」的分裂。台灣使用 ACC 等平台時同理:檔名穩定、版本讓平台記。
台灣工程會推薦格式
工程會 BIM 作業參考手冊的格式精神相同、欄位較精簡:[工程代碼]-[專業代碼]-[圖說/模型類別]-[流水號],常見再加樓層或分區欄。兩套並不衝突——需求書擇一訂死並附對照表即可,最忌「遵照工程會格式」一句帶過讓各廠商自行詮釋。
需求書、BEP、綱要各寫什麼
| 文件 | 該寫的內容 | 常見錯誤 |
|---|---|---|
| 需求書 5.4 | 指定格式(欄位、分隔符、大小寫)+至少 3 個完整範例 | 只寫「遵照 ISO 19650」沒給範例 |
| BEP 綱要 | 帶入需求書格式+欄位對照範例表(本平台自動帶入) | 綱要另創一套與需求書不同的格式 |
| 廠商 BEP 第四章 | 承諾格式+自家產出者代碼+元件/參數命名補充 | 檔名規則有了、元件與參數命名漏訂 |
元件與參數命名常被漏掉:檔名再整齊,元件叫「牆 1」「複製的牆 1(2)」一樣無法驗收——LOI 屬性欄位命名要全案統一(見IDS 資訊需求規格)。
命名自檢五題
- 隨機抽一個檔名,不開檔能否讀出產出者/專業/類型?
- 版次與狀態是否交給 CDE metadata(而非檔名後綴
_final_v2)? - 需求書格式有沒有至少 3 個完整範例?
- 元件與參數命名有沒有規則(不只檔名)?
- 廠商 BEP 的命名範例與需求書格式是否逐欄一致?
延伸閱讀
- 資料夾結構與四區工作流:CDE 資料夾結構
- 版次與狀態碼的升版時機:WIP → Shared → Published 詳解
- 需求書第五章逐項:需求書逐區塊說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