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貴的一課:驗收完,資料在廠商帳號裡

CDE 平時運作得再好,如果訂閱與主帳號在廠商名下,專案結束的那天就是風險引爆的那天:帳號到期、資料下架、稽核軌跡消失——業主手上只剩幾份匯出的 PDF。要打履約爭議時,最有力的證據(誰在何時上傳了什麼、誰核可的)恰好在對方手裡。

所以移交不是「把檔案拷一份」,是把資料主權拿回來。這件事必須寫進需求書第六章(6.7 資料移交、6.8 帳號回收)與契約智財條款,驗收程序把它列為前置條件。

驗收前必須完成的移交清單

項目內容常見漏項
模型檔原生檔(RVT 等)+ IFC +瀏覽格式(NWD)只交 IFC 不交原生檔(智財條款沒寫死)
圖說與文件全部 Published 區文件+最終版對照清單只交最終版、漏交歷次送審版
稽核軌跡上傳/審查/狀態變更的完整紀錄匯出平台匯出格式未先約定,事後撈不出來
議題與 RFI全部議題(含已結案)與回覆紀錄議題留在平台沒匯出,帳號關了就消失
元件庫與範本專案建立的族群/範本(依契約約定範圍)契約沒約定,廠商主張是自家資產

帳號與權限的回收程序

  1. 主帳號移交或平台過戶:訂閱在廠商名下者,驗收前完成過戶或把業主升為管理員;訂閱在業主名下者(建議做法),僅需回收廠商帳號。
  2. 人員帳號分批停權:竣工後先降為唯讀、驗收合格後停權——直接砍帳號會讓補正作業做不下去。
  3. 保存年限:平台或匯出備份至少保存 5 年(對齊工程稽核年限);誰付保存費用要先寫明。
  4. 離場清單簽認:以移交清單逐項簽認,作為驗收附件——沒有簽認清單,就沒有「交齊了」的證明。

需求書與契約怎麼寫(分工)

  • 需求書 6.7/6.8:訂「交什麼、什麼格式、何時交、保存多久」的技術要求。
  • 契約智財條款:訂「原生檔與元件庫的權利歸屬、未移交的違約效果」——技術要求沒有契約牙齒就是勸善文(詳見智財與原始檔交付條款)。
  • BEP 第五章:廠商承諾移交程序與帳號管理(人員異動時的帳號處理也在此)。

自檢四題

  1. CDE 訂閱在誰名下?若在廠商名下,過戶條款寫了嗎?
  2. 稽核軌跡與議題紀錄的匯出格式先約定了嗎(平台關站前撈得出來)?
  3. 原生檔與元件庫的智財歸屬,契約寫死了嗎?
  4. 移交清單是不是驗收的前置條件(而非驗收後補辦)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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