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EP 第 1 章的結構
BEP(BIM Execution Plan,BIM 執行計畫書)第 1 章通常包含以下小節:
- 1.1 依據(法規與標準依據)
- 1.2 目的(本 BEP 的適用範圍)
- 1.3 BEP 版本說明(簽約前 vs 簽約後)
- 1.4 工程概要表(從 EIR(業主需求書) 繼承)
- 1.5 專案特殊需求(業主設定 + 廠商填空)
1.1 依據:不要只列法規,要連結到業主的 EIR
很多廠商的 BEP 1.1 只是一長串法規清單: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BIM 作業參考手冊……ISO 19650……」
更好的做法:除了法規,明確列出「本 BEP 依據業主發出之 EIR v1.0(日期)」,讓文件有直接的需求追溯連結。
1.2 目的:簽約前 vs 簽約後 BEP 要說清楚
BEP 分為:
- Pre-Contract BEP(投標階段):廠商在投標時提交,展示 BIM 能力,屬於投標文件的一部分
- Post-Contract BEP(簽約後):廠商簽約後 30 天內提交,更詳細的執行計畫,經業主核定後成為合約的一部分
在 1.2 應清楚說明本 BEP 屬於哪個版本,以及適用的工程範圍。
1.4 工程概要表:從 EIR 繼承,不要手打
工程概要表(工程名稱、業主、地點、建物類型、樓地板面積、合約金額、工期等)應直接從業主的 EIR 複製,不要重新手打。
原因:手打容易產生不一致(例如 EIR 寫「12,000 m²」,BEP 寫「12000 平方公尺」),後續審查時顯得廠商沒有仔細讀 EIR。
樂彬 OIM 平台的廠商填空介面,會自動從業主的 EIR 帶入工程概要資訊,廠商只需確認無誤即可。
1.5 專案特殊需求:廠商要有實質回應
業主在 EIR 中通常會說明本案的特殊背景(例如:這棟建物位於地震敏感區、需要考量既有地下管線)。廠商在 BEP 1.5 的回應,不能只是「廠商已知悉」,而要說明「廠商將如何因應」。
弱的回應:「廠商已了解本案位於地震敏感區之特殊需求。」
強的回應:「廠商已了解本案位於地震敏感區,建模時將加強基礎與地下室結構的 LOD 精度至 350,並與結構設計師協調確認模型與結構分析結果一致。」
審查觀點:第 1 章的重要性
PCM 審查 BEP 時,第 1 章的品質往往是判斷廠商 BIM 成熟度的第一指標。如果第 1 章的工程資訊有誤、版本宣告不清、特殊需求回應空洞,後面幾章的審查就會更嚴格。
第 1 章的審查要點(對應 TL-PL-03-CL 清單):
- 工程概要表是否與 EIR 一致?
- BEP 版本是否清楚說明(簽約前/後)?
- 業主特殊需求是否有實質回應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