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需要「分級」
碰撞偵測會吐出一大堆結果,但不是每一筆都一樣重要。一根冷氣排水管穿大樑,和一支電線管貼到天花板輕鋼架,嚴重度天差地遠。如果不分級,協調會議會被瑣事淹沒,真正影響結構安全與施工的衝突反而被埋沒。
分級的目的,是把有限的協調時間,花在影響最大的衝突上。
衝突分級的依據通常寫在 EIR 第 3.4 節(衝突檢討要求)與 BEP 第 5.6 節(檢核組合與標準),整合協調員依此執行。
衝突的三級分類
台灣公共工程常用三級分類,協調員應在指派 Issue 時就標記嚴重度:
| 等級 | 定義 | 範例 | 處理優先序 |
|---|---|---|---|
| 重要(Critical) | 影響結構安全、無法施工、需設計變更 | 管線穿越主要結構樑、設備與承重牆衝突 | 最高,須設計者介入 |
| 主要(Major) | 影響功能或維修、需調整路由 | 管線打架、維修空間不足、淨高不足 | 協調會議處理 |
| 次要(Minor) | 細部干涉、施工階段可解 | 支吊架輕微干涉、保溫層重疊 | 標記追蹤、施工協調 |
